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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

  (十六)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办法和机制。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以等级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以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价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提高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名额向初中学校分配的比例,2012年分配比例达到60%,并逐年提高。
  (十七)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完善课程改革的支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课程的整体育人功能,确立和完善“优化学科课程,丰富活动课程,开发校本课程”的课程结构体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开好三级课程,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倡导启发式教学和探究式学习,拓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空间;进一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落实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生动活泼地全面发展。重视青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强美育、体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阳光体育”每天1小时,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9小时)。建立学生健康监测体系。
  (十八)构建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学校教育质量、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身体素质状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评价、公示制度,并依据义务教育课程和教学质量标准,定期对辖区内学校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形成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提高的有效机制。
  (十九)积极、稳妥、有效推进双语教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尊重教育规律,民汉兼通培养,民汉教学并行,把握推进节奏,注重学段衔接,把普及双语教育与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科学推进,取得实效。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占少数民族在校生的80%左右,到2020年达到95%左右,构建起各学段相互衔接、各学科相互渗透的具有新疆特色的双语教育体系。按照增量补充、存量培训、定向培养、滚动推进的方针,建设一支数量和质量满足双语教育要求的双语教师队伍。要大力提倡和鼓励各民族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学习好、继承好本民族语言,鼓励不同民族间互学语言、交流文化。要坚持把大力推进双语教育作为突破口,把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全体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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