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1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半年检查和干部半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市综合考核办安排,为了认真检查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干部半年工作实绩,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进一步完善措施,推动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就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半年检查和干部半年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对照年初签订的2011年度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逐项检查各项职能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完成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和经验,分析查找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和责任。
2、对照检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入目标考核范围各项指标和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局长办公会、领导批示的各项临时性工作落实情况。
(二)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按照2011年度部门建设目标任务,从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和总结:一是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完成各项督办事项、报送政务信息和简报、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等情况;二是部门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包括开展“创建学习型处室(单位)”、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情况;三是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党组《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四是部门依法行政和内部管理。包括部门内部工作秩序、执行各项制度、开展“四城联创”、节能降耗工作以及依法行政等情况。
(三)干部个人目标任务完成和自身建设情况
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干部考核考评办法(试行)》,开展干部考核考评半年初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照个人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对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进行检查分析,对未按时完成的工作查找原因,制定措施;二是个人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理想信念、理论学习、遵守工作纪律、参加教育培训、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和意见
根据部门和个人职责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认真研究,提出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的措施和意见,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方法步骤
(一)个人总结。干部认真对照年初制订的“个人工作责任书”,在部门总结会上汇报个人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和自身建设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下半年计划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