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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9.改善河道水质,完善河道绿化。坚持“流域治理、生态治河”两大理念,统筹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景观建设三大任务,继续推进河流综合治理。以特区一体化为契机,重点加快对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龙岗河流域、坪山河流域干、支流及其他直接入海河流的综合整治,通过河岸生态改造、沿河截污、污水处理、水质净化、清淤疏浚、生态补水、湿地恢复、植树绿化、景观营造及水文化建设等措施,改善河道水质、恢复河流生态、构筑景观文化,制定相应的《河道景观改造规划》,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滨水休闲空间和城市水系生态廊道。最终使我市河道的绿化率和水体自然化率≥80%,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占总地表水50%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协助。

  (三)强化科学建设管控。

  10.推进公园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园的性质和不同分类,制定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各类公园在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确保各类公园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水准能达到一流水平。同时为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在我市的公园内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工作,确保公园的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规划国土委、应急办、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协助。

  11.加强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为保护城市历史,保留城市发展的生命坐标,对全市的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的调查,确保市内的95%以上的古树名木都登记在册,定期检查和跟踪维护。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协助。

  12.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的建设。有针性地对我市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的城市公共绿地,从而在绿地基础结构上有效降低绿地对水肥和人工的需要,从根本上降低绿地对城市资源的占用,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和聚碳效能,并提升我市园林绿化中本地木本植物的应用,使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90。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住房建设局和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配合。

  13.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制定长远的立体绿化规划和发展战略,发布鼓励立体绿化建设的政策,逐步使立体绿化成为城区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立体绿化聚碳效应,以更有效降低城市能耗,减弱城市热岛效应,提升城市的整体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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