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办〔2011〕85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完成2011年上海教育工作任务,现将《2011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上海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附件:2011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
2011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2011年下半年,本市教育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努力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和以下各项补充任务。
一、启动实施规划纲要,加大教育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力度
1.深入推进“10+10+27”项目工作。编制完成2011年10大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和10大重点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相关项目。全面落实27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启动经费,全力推进各项试点项目,完成试点项目年度总结并报教育部和体改办。继续协助市委市政府召开上海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相关会议。
2.编制实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按照市“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提请市政府正式颁布并实施《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成《上海市“十二五”院校设置规划》和《上海市高校“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颁布并实施《上海市基础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颁布《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纲要》。
3.推进有关院校设置和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中科院和上海市紧密合作机制,整合优质资源,加快推进院市合作共建科技大学筹设步伐。继续推进上海纽约大学筹建工作,完成工程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完善理事会(筹)工作机制。探索行业高校共建共管新机制,推进市教委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市司法局分别共建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