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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二)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布置、核查和监督实施。各市人民政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组织相关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
  四、实施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6月20日-9月5日)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2011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调查结果务必于7月20日前报省工作组办公室。
  省工作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数据及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于2011年9月5日前将审核后的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情况报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综合司)。
  (二)清理核查阶段(2011年9月6日-9月15日)
  省工作组办公室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办提出的清理内容及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对现有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行为逐一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1年9月16日-11月15日)
  对审核中发现的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等各类问题,各市人民政府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省工作组办公室提出的整改意见,逐路逐项目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在2011年11月15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报省工作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6日-12月31日)
  省工作组办公室根据清理核查阶段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对各市人民政府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在自查自纠阶段上报的整改意见及措施进行逐一验收,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月1日-5月31日)
  省工作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并做好迎接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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