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九)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作为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科技厅负责)
  (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拥有情况纳入科技项目申请立项、过程实施和验收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厅负责)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十一)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力度,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资助优秀专利转化和产业化项目1500项以上。(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二)支持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遴选100件优秀发明专利给予转化资助。(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三)将知识产权转化情况纳入高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内容,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省教育厅、科技厅负责)
  (十四)加强专利新产品认定工作,全年认定200个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十五)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基地和品牌国际化工程,着力提升品牌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省工商局、商务厅负责)
  (十六)认真抓好水晶、刺绣、紫砂和绘画等行业版权保护工作,加快培育发展版权创意产业。(省版权局负责)
  (十七)繁荣影视创作,进一步做强做大影视企业。着力提升原创性和衍生动漫产品开发能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动漫企业,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动漫形象、动漫产品。(省广电局负责)
  (十八)加强软件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全年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收入比2010年增长1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十九)研究制定《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十)推动各县(市、区)按照《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规定配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省编办、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十一)健全专利执法协作机制,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衔接的调研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认定和评判标准。认真落实《江苏省省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管理规定(试行)》,建立重大案件及时会商、通报制度,推动部门加强执法协作与信息交流。(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省公安厅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