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组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11〕4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地区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关于组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方案》已经2011年5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64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组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组建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组,各参与组建的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要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合规做好将贵阳云岩、南明、小河、白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合并改制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积极做好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积极协助参与组建的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做好不良贷款的清收、涉农账户及资金划转、股金募集等相关工作,确保2011年6月底各项指标达到筹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全力配合,确保筹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云岩、南明、小河、白云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要抓好筹建期间的业务发展和维护稳定工作,保持业务工作和员工思想的稳定。要切实加强案件防范工作,严禁违规进人、严禁突击开支、严禁突击放贷,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关于组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组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体制改革,优化整合金融资源,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增强服务“三农”功能,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主席令2008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在云岩区农村合作银行、南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白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三社一行”)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