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转换经营机制
1.经营模式及机构设置。实行“一级法人管理,授权经营,统一核算,单独考核”,设立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及内设机构,将“三社一行”本部下属的网点改设为支行。
2.落实经营自主权。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具有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权利和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具有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经营目标、信贷管理、确定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等决定权。
3.改革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有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业务规模、经营目标和工作规范,科学合理确定机构和岗位设置。建立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面推行考试录用、竞聘上岗、从业资格考试、优化组合、重要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制度,形成优胜劣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工机制。建立并实行有利于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分配制度以及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
4.加强内部控制。按照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要求,认真清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实行授权授信管理制度、贷款定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内部核算和费用控制制度,落实内控岗位责任制,加强事前教育防范、事中控制监督、事后纠正追究的动态过程管理控制;认真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价、成本控制等机制,强化对信贷投放、财务收支、成本核算等业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实行基本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比,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明确监事会和稽核审计机构的责任,加大稽核审计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运营质量,防范和控制新的经营风险。
5.增强“三农”服务功能。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加大对“三农”的贷款投放,按照“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制定支农贷款比例,确定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比例数,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4〕20号)有关精神,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组建步伐。
1.置换不良资产。在国家政策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注入土地或其他优质资产、公开打包拍卖等方式,置换“三社一行”的不良资产,以改善“三社一行”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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