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收不良贷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协调政法部门依法帮助清收不良贷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政府贷款、公职人员逾期贷款以及其他不良贷款问题,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3.支持各项存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公存款支持力度,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开设涉农补助资金财政专户,原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的涉农资金财政专户逐步调整开设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
4.支持优质贷款。市政府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在尊重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将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推荐给贵阳农村商业银行,提高其资金运用效益。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达到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条件。即,资本充足率15%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8%以上,未来三年内分别不低于12%、6%;不良贷款率降至4%以下,股本结构符合监管要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组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建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省联社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白云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协调等相关工作。为确保筹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省联社贵阳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三社一行”理(董)事长为成员,工作组在筹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作为筹建和开业的申报主体。负责起草筹建工作方案;履行合并法律程序,开展清产核资,签订合并改制协议以及提出筹建、开业申请等相关职责。筹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白云区农村信用联社。
(二)保持员工队伍稳定。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支付风险处置预案,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处置金融风险。切实做好“三社一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充分发挥“三社一行”员工参与改革、搞好改革和推动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肃纪律,不得借改革之机突击提干、突击进人、突击放贷、突击发钱、组织公款旅游、超比例购置固定资产等,对违反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并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