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9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切实消除一批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民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28号)要求,在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核实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14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贵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立项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所属区、县、市
(一)南明区
1.单位名称:东方肥牛府
2.单位名称: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二)云岩区
1.单位名称:立云酒店
2.单位名称:海兰云天
(三)小河区
1.单位名称:贵阳市林城苗苗学校
2.单位名称:贵阳供电局小河分局
(四)花溪区
单位名称:贵阳市花溪区福兴池浴业
(五)乌当区
单位名称:贵阳新天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乌当天竺名人商务公司
(六)白云区
单位名称:白云区曼谷岛洗浴中心
(七)金阳新区
单位名称:贵阳群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八)清镇市
单位名称:贵州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红枫湖水上基地
(九)息烽县
单位名称:息烽县人民医院
(十)开阳县
单位名称:紫江浴都
二、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工作。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吸取全国和全省重、特大火灾的深刻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政府在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立案、挂牌、整改、销案制度,认真开展督察督办,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确保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各地在实施14起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整改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展排查,拟定一批严重危及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区(县、市)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构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三级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