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单位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1.整改时限:2011年9月30日
2.整改责任人:花溪区城管局
3.存在问题:防火卷帘全部损坏;未设置封闭楼梯间;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损坏;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整改措施:修复防火卷帘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改楼梯间形式,使之形成封闭楼梯间;增设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单位名称:金阳农贸市场
1.整改时限:2011年9月30日
2.整改责任人:贵阳金蝶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3.存在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市场内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达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4.整改措施:修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应联动控制设备;更换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修复损坏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八)单位名称:修文县景阳中学
1.整改时限:2011年9月30日
2.整改责任人:修文县教育局
3.存在问题:宿舍楼疏散走道设置铁栅栏;宿舍楼未设置室内消防栓;综合楼食堂仅有一个安全出口;校园未设置室外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照明数量不足。
4.整改措施:拆除宿舍楼疏散走道上的铁栅栏;宿舍楼增设室内消防栓;综合楼食堂增设安全出口;增设室外消防栓;更换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增设应急照明。
三、公安消防机构职责
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主力军作用,一是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对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要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对隐患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二是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共同开展督促指导;三是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四是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导,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五是对经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复查验收合格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核查确认,根据核查情况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