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强中药管理。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制定实施《陕西省中药材标准》。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强化对中医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应用特色中药制剂。院内制剂按有关规定在对口支援单位之间调剂使用。
六、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
(十九)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调研整合中医教育研究资源,支持中医的学科和专业建设,培育一批陕西特点的名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加快组建陕西中医药大学和申请建设博士点进程,建设中医中药类专业高等职业院校,培养专科人才。开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监控、评价。
(二十)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深入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建立师承工作动态反馈制度,及时了解师承工作动态,促进师承教育工作有序进行。为100名老中医和名中医配备高层次的学术继承人,执行国家师承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政策。扩大继承人选拔范围,培养一批基层优秀继承人,构建金字塔式人员后备队伍。探索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无学历人员、西医人员通过师承和集中培训方式学习中医。实施省级优秀中医临床研修项目,培养一批省级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建设一批中医药技能实训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和农村人才培训基地,健全继续教育网络,实行中医药继续教育规范化管理。
(二十一)大力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实施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和农村免费培养定向中医药人才计划,招聘200名中医执业医师,培养500名中医药定向生。为每个县中医院培养3-5名临床技术骨干,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培养1-2名临床技术实用人才,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
(二十二)加强中医药人员管理。建立以中医药临床实践水平为核心,以品德、知识、能力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体系,并作为中医药类职称晋升和各项评优的重要评价依据。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资格准入、职称评聘和相关保障制度,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待遇。将农村一技之长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启动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开展中医药人才推优评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