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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朱廷峰等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朱廷峰等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
(新政任字〔2010〕20号)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朱廷峰同志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列叶林之后);

任命张少康同志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享受正厅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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