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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石清俊等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石清俊等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
(新政任字〔2010〕19号)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石清俊同志为阿勒泰地区行署副专员(列刘颂东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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