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1〕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2011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关于2011年度全市治理
“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88号)精神,为全面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2011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按照着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
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政府、食品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顿,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重点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主要食品全面开展污染整治,持续推进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治理指标与主要措施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治理指标: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到90%以上;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下;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