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济宁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分值说明
济宁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分值说明
得分:247.59分
一、扣分项(合计17.91分)
1.A2.1(2)无独立的办公场所,扣0.5分。
2.A2.4(1)无经编制部门批准建立的市级测试中心,扣1分;(2)无专职工作人员,扣1分。合计扣2分。
3.A3.2(1)缺少统计资料、研究分析报告,扣0.5分。
4.A3.5(3)部分受评单位缺少长期规划,扣0.4分。
5.A4.2(1)没有市人大颁布的法规,扣2分。
6.B1.2通过汇报、座谈、随机交谈,(2)(3)(4)项个别场合没有做到,各扣0.5分,合计扣1.5分。
7.C1.3党政机关组所查单位,存在公文格式不规范的现象,酌情扣0.5分。
8.B3.8(1)洸河路小学80%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扣0.5分;(2)第一职业中专90%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扣0.25分。合计扣0.75分。
9.C2.4(1)(2)机关幼儿园公文空格使用不当,扣0.1分;洸河路小学公文标点6处不规范,扣0.3分;洸河路小学试卷3处错别字,扣0.3分;第十五中学自办刊物时间汉字“〇”写成阿拉伯数字“0”,扣0.1分;所查学校教室黑板报共4处空格使用不规范,扣0.2分;洸河路小学黑板报“葵”字书写错误,扣0.1分。合计扣1.1分。
10.C2.6(1)(2)机关幼儿园教案出现二简字,扣0.1分;第一职业中专教案标点使用不准确,扣0.1分;洸河路小学教案出现错别字4处,扣0.4分;标点使用不准确,序号(1)(2)后均错用了顿号,扣0.1分。合计扣0.7分。
11.C3.4《都市晨刊》5月25日A2版《学说普通话 使用规范字》中“评估团来到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漏字,扣0.2分;头版《兵役登记宣传》中“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做好预征宣传发动工作”添字,扣0.4分;A5版《吉格斯偷情门引政府开会热议》中“才时时没能登上报刊上”添字,扣0.2分,“关于这则的消息还没下文”添字,扣0.2分。合计扣1分。
12.B4.2公共服务行业组所查单位中,发现办公室工作人员与顾客打电话时和一名服务员介绍商品时没有使用普通话,各扣0.5分。合计扣1分。
13.B4.3曲阜机场轮班广播员共9人,其中3人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未达到规定等级,扣0.16分。
14.C5.3(1)招牌、名称牌中繁体字使用较多,如“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名称牌中“济”“宁”“发”“展”4个字使用的繁体字;“清华商场”名称牌中“华”“场”使用的繁体字;“东方大厦”名称牌中“东”使用的繁体字,等等。酌情扣2分。(2)汉语拼音书写不规范,存在大小写不统一、间距不统一的情况,如“洸河路”的拼音标注为“Guang He Lu”,“机场路”的拼音标注为“Jichanglu”,扣0.2分。(3)外文书写中存在大小写不一致的情况,如“办公室”的英文标注为“Office Room”,“八马茶业”中的“八”英文标注为“eight”,扣0.3分。合计扣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