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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1〕6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1号)要求,充分利用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hina Academic Library&Informatian System,以下简称CALIS)整合的全国高校资源及建设成果,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全省高等学校内涵建设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推广应用CALIS。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CALIS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高等教育“211工程”总体规划中三个公共服务体系之一。CALIS下设全国中心、地区中心和省中心三级保障体系,CALIS省级中心是我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国家级文献保障系统与省级文献保障系统的枢纽,省级文献保障系统的主要任务是让全省高校充分享受国家级文献保障系统的成果,结合各省高等教育和国民经济建设实际,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率,从而提高各省高等教育质量和增强服务教学科学研究和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的能力。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服务内容

  山东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建设是根据CALIS三期建设的要求和我省高等教育的实际,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条件,经过科学论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分工协调,建立实体和虚拟文献相结合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文献资源系统。对于引导全省高校图书馆采用新的信息技术和服务手段,利用先进的、方便快捷的文献服务体系,提高文献资源的挖掘与揭示、获取与利用、分析与评价效率,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对促进省内图书馆联盟合作组织的形成,提高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的文献保障水平,实现我省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事业建设的整体跨跃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能力,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设立省中心、地区中心和成员馆三级保障体系。山东大学图书馆承担CALIS山东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及管理任务。省中心的任务是:建立并完善省中心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中心办公室,组织省级资源建设、服务与宣传推广、技术支持队伍,支撑全省CALIS的服务运行,协助地区服务中心馆及所在地区成员馆做好文献保障服务工作;建立省级信息服务平台,整合CALIS与本省文献保障体系的各类资源与服务,面向读者服务;建立CALIS省级基础共享平台,包括软硬件系统及相关辅助设施,支撑运行CALIS部署在各省的共享版软件,如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共享版、参考咨询系统共享版等;建立CALIS省级数据交换平台,保证成员馆本地系统和CALIS各中心系统与数据库数据的及时更新;建立培训中心,组织CALIS各服务项目及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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