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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企业申领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程序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企业申领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程序的通知
(粤经信电力〔2011〕502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加强对我省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加油站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申领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的操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本文所指的加油站为陆地加油站,包括高速公路加油站。

  二、企业在申请规划确认文件时必须先到加油站所在地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规划点,并填写《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一式两份)。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的规划点进行初审。

  三、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有关材料送当地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四、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经有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和其它有关资料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收齐相关资料,并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后(高速公路加油站另行征求省交通运输厅意见),核发规划确认文件。

  六、水上加油站申领规划确认文件的程序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七、各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附件:1.新/迁建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

     2.重/改/扩建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

     3.高速公路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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