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处理实施阶段。限令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业主按照有关部门下达的处理意见通知书拆除加油设施设备。拒不执行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总结检查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整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市整顿领导组对各县(市、区)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全市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准备迎接省检查。
四、整顿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整顿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张政春(市纪委常委)
李云竹(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梁世斌(市商务局纪委书记)
闫援朝(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武世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邵社教(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
王清河(市住建委副主任)
梁建中(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高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亚瑾(市安监局副局长)
孙乃俊(市质监局副局长)
任建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和成(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贺卫东(市地税局副局长)
郝孝智(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书林(市经信委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赵喜顺(兼),副主任:李云竹(兼)。
(二)明确部门责任
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新建油库和加油站规划确认;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依照《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违规建设和经营的成品油企业进行处罚;会同市监察局对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做好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监察部门:监督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追究职能部门与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责任。
公安部门:负责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监督抽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整顿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彻底取缔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
国土部门:查处加油站违法占地行为,对违法违规用地建设的加油站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