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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津国土房宣〔2011〕235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处室:

  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为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土地日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十二五”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关系,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做法和成效。

  (二)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三)深入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围绕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农村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保障民生维护权益等,大力宣传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

  (四)深入宣传普及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三、总体安排

  (一)市局活动

  1、开展“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宣传土地知识、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保护耕地、土地执法监察、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以及土地权属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部负责联系沟通媒体,规划处、资源处、利用处、权籍处、征地开垦中心、执法总队、土地学会负责撰写宣传材料并接受采访。

  2、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6月18--25日,在市局政务网开设“全国土地日”专题,以“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为主题,宣传国家和我市土地调控政策、依法管地和合理利用土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规划处、资源处、土地利用处、权籍处、征地开垦中心、执法总队、土地学会负责撰写宣传材料,宣传部负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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