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范围,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推动办事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依据《河南省建设系统水务公开实施方案》(豫建城〔2010〕13号)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本地区有关水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水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水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建设系统水务公开目录;二是健全水务公开工作制度,实行社会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上门公开、媒体公布公开制度,从工作模式、运行机制、监督方式上保证目标任务实现;三是不断创新水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充分吸收借鉴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等单位的优秀经验和成熟做法。把政务公开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建设系统公共服务行业服务意识,达到行业管理规范化、企业服务公开化的目标要求,积极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系统内各单位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以机关“阳光权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一是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全面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继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内部制约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空间,公开裁量标准,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政执法监察和法制监督体系,加强后续监管。二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运行。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行政许可事项和提供网上查询、下载、短信告知等政务信息服务,创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机制,推进网上审批、办证、投诉、监督等过程动态公开。拆迁补偿等重点工程项目要实行社会风险评估,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和专家咨询、评估制度,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三是加强单位内部公开。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公开机制,公开干部职工关注的人事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重大决策、班子成员履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四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建立财政预算公开、责任追究和考核评议制度,重点公开单位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五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把外部监督和内部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清权确权、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中,着重从行政审批、人事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