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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支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指导省直管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指导省直管县统筹推进中心镇、中心村(社区)规划建设,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河道、湖泊、坑塘等水域治理,优化县域生态环境,营造具有中原文化特点、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促进省直管县(市)城区和中心镇率先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的宜居城镇,吸引城乡居民和外地客商创业旅游的魅力名城名镇。

  (五)为省直管县科学发展提供行业服务。通过举办城乡规划建设专业知识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省直管县领导及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城乡建设的能力。积极培育人口大县为河南省建筑劳务基地,并为建筑劳务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劳务输出提供指导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相关规划建设与改革试点,优先安排在省直管县进行。国家及有关部委和省级的相关示范项目,优先在省直管县进行培育、总结与推广。根据需要,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和规划建设管理专家到省直管县及相关部门挂职、任职,为省直管县建设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洪涛任组长,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科技处、墙体材料改革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等处室处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处长刘东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二)积极稳步推进。根据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照本配套改革实施意见抓好落实。2011年6月以后,召开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长会议,研究和明确省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对接事项,明确配套改革内容与政策措施,跟踪指导10个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省县直管运行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为尽快提高省直管县领导及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城乡建设的能力,2011年6月份,分别召开10个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会议,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将本系统配套改革内容与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并对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2011年下半年,通过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班,分期分批把直管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长、业务科(股)长等培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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