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1〕14号)
各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和优质服务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运行,现印发《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
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指导意见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是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牵头任务之一,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对于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运行有着重大意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以及全国、全省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提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积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为推进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条例》,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资金、违规贷款、违规购买国债、受委托银行违规转存资金和骗提骗贷行为;巩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大涉险资金清收力度;严格执行缴存政策,清理和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按照《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决策和重要管理事项实行备案管理筹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住保〔2010〕29号)要求,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决策和重要管理事项的备案管理。积极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推动住房公积金规范运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