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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一)征收拆迁方面,3项(内容略)。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23项(内容略)。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各县区、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和剖析在国家、省、市、县区造成影响的典型案件,并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办,并抄报市房管局,要建立自查记录。
  自查报告要包括:基本情况、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等。
  市监察局要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上报有关违法强拆、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的报告。
  市房管局要根据检查内容中涉及房屋征收及补偿标准的确定和执行等情况,上报检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局要根据检查内容中征地、土地补偿等方面工作,上报检查情况报告。
  市信访局要按照要求,上报征地拆迁方面群众上访及领导包案处理情况。
  (二)重点督察阶段(6月1日至6月8日)
  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监察局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分赴各县区,按检查内容逐条检查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发生违法暴力征地拆迁的案件的项目。每县区至少检查2-3个项目,对典型案例进行全面剖析,按照国、省、市要求,写出整改督查报告,于6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办。
  督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总体情况、检查项目情况、典型案例及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及建议等。
  按照省里工作模式,督查工作结束后,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根据各县区自查和重点督查情况分别编写《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报告》和《全市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报告》于6月9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履行程序,规范行为,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二)立即部署。各县区按本《方案》要求,抓紧制订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好征地拆迁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并按本方案要求及时上报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和督查报告。各县区、开发区,有关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制度,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机制,确保征地拆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办:518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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