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增强行业科学规范管理能力,以加快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服务水平和规范市场为重点,逐步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相适应的新型行业监管服务体系。
(三)具体指标。
1城镇住房保障方面。
--覆盖范围:到2015年,全省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以上,基本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基本满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基本完成城市旧住宅区和国有林场、农场、独立工矿等危旧房改造;逐步实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之间的相互衔接和融合。
--建设投入:“十二五”期间,全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5550万平方米、76万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家庭16万户,相应投资达到1900亿元左右,供地“应保尽保”,土地出让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净收益的10%或总额的2%。
2房地产业方面。
--开发投资:“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6%左右的年均增长,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保持在20%左右,到2015年达到4050亿元,五年总额达到18000亿元;全省房地产业增加值保持8%左右的年均增长,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5%左右,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保持在13%左右,到2015年达到2200亿元,五年总额达到9600亿元。
--市场供应:“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商品房新开工面积26亿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重明显提高,综合性商业地产占商品房供给总量的比重不低于20%。
--企业发展:到2015年,全省年销售额突破百亿元的大型房地产企业达到10家以上,其中3家以上年销售额突破300亿元,房地产上市企业达到20家以上。
--住宅产业化:到2015年,全省新创建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3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10个以上,20个以上住宅小区通过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
3.房地产服务业方面。
--经济贡献:“十二五”期间,包括物业、评估、经纪、咨询等在内的房地产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年营业收入达到400亿元,其中物业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20亿元以上。
--覆盖面: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特别是物业服务到2015年平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新建住宅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新建非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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