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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利用网络开展个性化、多形式的便民、惠民服务。加强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推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科技应用。继续实施“科技助残”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产业品牌和企业。
  3.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
  (十四)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
  1.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完善基层业务台账,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将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省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做好培训、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2.做好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工作,并将监测工作延伸到市、县(市、区)。稳定监测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3.充分利用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术优势,加强残疾人事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服务管理运行和服务标准方面的政策研究。
  (十五)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1.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公共传媒要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建立省、市、县三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联动网络,完善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省、市、县(市、区)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要开办手语栏目,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组织好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人道主义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
  2.通过土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形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通过资金、场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加强残疾人服务业规划和行业管理。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加强与国际狮子会总会和相关狮子会的友好交流关系,充分发挥其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作用。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资助实施残疾人慈善服务项目,增强社会单位和个人慈善意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十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将我省残联的对外交流工作融入到省政府的对外友好交流工作大局,努力拓展新的合作交流渠道。
  2.以残疾人文化、体育、职业技能比赛等为载体,打造我省对外交流工作的品牌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国际间残疾人体育、书画和艺术交流活动,展示残疾人精神风采,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对外宣传,树立浙江良好形象。
  3.组织我省残疾人工作者赴国外相关机构培训,邀请国外专家来我省进行学术交流和开展技术讲座;组织我省残疾人赴国外学习,开展与国外特教学院各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和先进的康复医疗设备、辅助器具,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五、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和难点,残疾人实现小康是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实施好《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依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各地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依法足额征收和规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不低于10%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规定;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慈善机构在筹集助残善款中的作用。同时,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在我省加快推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中推动残疾人事业的体制、机制与发展方式创新,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为残疾人提供普惠加特惠、一般性加专项性的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个性化的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努力实现专业服务规范化,加快建设残疾人专业服务人才队伍等行业标准与管理体系,大力支持各级残联组织参与残疾人事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城乡区域一体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培育自身造血功能等,缩小残疾人事业区域和城乡间的差距,实现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发展方式社会化,发动全社会参与残疾人事业,引导民营资本参与为残疾人服务,增强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基本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要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逐级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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