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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六、加强病例管理,落实随访措施,扩大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

  各地要掌握本地区艾滋病疫情动态,及时整理分析辖区艾滋病病例报告及随访现状,认真做好病例管理,对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必须进行定期随访,随访率要达到70%以上。

  按照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的要求,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及时纳入抗病毒免费治疗计划。提供包括抗病毒药物治疗、相关检测等服务。艾滋病患者服药依从性要达到80%以上,艾滋病人病死率要维持在5/100人年,服药病人CD4细胞检测率和病毒载量检测率均达到100%。做好单阳配偶的告知和定期检测,单阳配偶HIV抗体检测比例达到60%;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接受CD4细胞检测的可及性,保证随访到的病人CD4细胞检测比例达100%。对随访到的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CD4细胞检测率要达到100%。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提高艾滋病病人门诊、住院新农合和城镇医保报销比例,让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真正得到实惠,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落实国家权益保护政策,消除岐视,做好艾滋病防治定点综合医院及传染病医院的能力建设,加强相关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综合诊疗服务能力,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属在就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加强血液安全管理,通过无偿献血宣传和固定无偿献血志愿者,全面推进无偿献工作。通过组织发动自愿的无偿献血,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与需求,减少计划无偿献血病例,取消政府指令性计划无偿献血,从机制上消除血液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血液质量控制,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加强采供血机构和临床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血液检测和临床用血水平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健全采供血机构网络,对所有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完善室间质控和室内质控体系,从血液采集、检测的源头和临床科学合理使用两方面保障血液安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在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和大型节假日等时间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行为的活动,取缔非法采供血机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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