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区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内教办函〔2011〕7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我区高校学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召开2011年全区高校学生工作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在理论研究、队伍培养、成果共享、经验推广等方面开展广泛学习和交流,促进全区高校学生工作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二、会议时间
2011年7月11日报到,7月12日至15日开会,会期四天。
三、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贝尔大酒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央大街36号 总机:0470-8358455)
四、参会人员
全区各普通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处(部)、团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高校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干部以及优秀论文作者代表等。
五、会议内容:
1.表彰2011年全区高校“优秀辅导员”;
2.表彰2011年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3.先进集体典型进行经验交流;
4.组织学习考察活动。
六、具体事宜
1.本次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主办,呼伦贝尔学院承办。会议与内蒙古高教学会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内蒙古高教学会心理学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三会套开(学会召开年会的会议通知另发),每校参加三个会议的人数总计不超过4人。
2.2011年7月11日全天有专人负责接站,请各位参会代表详细注明到站车次(航班次)及到站时间。
3.参会代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4.参会代表请务必于2011年7月1日前将参会回执发至会务组(参会回执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