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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建立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下列15名同志为市政府第一届法律顾问团成员,聘期3年。具体名单如下:
  张炳生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吴建依  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何永红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揭 明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勇敏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孙祥生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童全康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党亦恒  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范 云  波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赵永清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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