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为、树立形象。规范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办事行为和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务大厅管理严格、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树立纪律严、服务优、效率高的形象。使政务大厅成为政府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示范。
二、主要工作
(一)工作机构。成立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毓贤(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继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程绪权(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成 员:李 华(市编委办主任)
贺兴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印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资湘(市财政局局长)
潘顺华(市物价局局长)
胡学华(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立杰(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肖德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朝军(市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程绪权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印春、胡学华、孙立杰、张朝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肖德米、唐克思、邓昌芬、王成洪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各单位按照要求,将政务大厅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政务大厅建设的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报告建设工作情况;制定《进驻方案》并督促各单位落实到位,《进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进驻政务大厅的单位、事项(含与事项相关的收费项目)和进驻单位开设的窗口数量、进驻人员数量;收集整理汇总建设工作的有关资料;适时提请市编委研究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管理建设经费、物资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市监察局:制定政务大厅监察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查处政务大厅建设过程中工作进度滞后、拒不进驻、不服从管理等违纪、失职行为;政务大厅运行后,派员常驻大厅开展监察工作;完成视频监察系统的具体建设工作;协助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管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迁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制定政务大厅除监察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完成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管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迁移和各部门自有业务系统的接入工作;指导进驻单位拟定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程;参与政务大厅分区布局研究;负责完成政务大厅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完成进驻人员集中培训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