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拓展计划,在全市遴选和推广应用30个以上疗效确切、技术规范、水平先进的中医优势病种,制定诊疗规范,发挥诊疗优势,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先进单位创建计划,抓好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城乡中医药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三)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发挥各级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联动作用,推进中医“三进”工程,积极开展中医药基本知识和适宜技术应用培训,推广应用中药、针灸、推拿、刮痧、火罐、熏洗、敷帖、穴位注射、热熨、导引、小夹板外固定等多种中医药适宜技术,使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4种以上。
四、积极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优势与特色,积极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运用中医方药、技术和设施,开展中医药对城乡居民健康实施干预的措施。加强对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体检与体质辨识,加强对慢性病中医药干预、社区居民运用中医药保健养生的指导。推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康复、食疗药膳和运动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将中医“治未病”体质辨识与调养指导等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可用于中医“治未病”等中医药服务。到2012年,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中医“治未病”示范基地。
五、支持和加快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扶持和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把好源头质量关。落实政府对中药材种植的相关扶持政策,开展中药材的种植资源保护、良种选育、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控制、质量控制以及标准化研究,推进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和中药材GAP认证,重点促进道地药材的种植规范化管理和技术进步,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和中药材质量。
(二)传承和提升中药工业,培育中药品牌。加大传统中药名方挖掘和推广力度,认真做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工作,促进产业化生产。
(三)规范和完善中药市场管理,保障疗效和安全。以中药生产企业GMP认证、中药流通企业GSP认证和中药饮片符合相关规定为准入要素,加强中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中药流通监管协调机制,规范中药采购、运输、验收、贮存、使用等环节管理,切实保障中药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