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制定成长期大学生创业企业扶持政策。
对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项目前景好、团队结构优的成长期大学生创业企业,加大二次资助力度,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实际,研究制定延长房租补贴年限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强化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的对接,引导社会资金对具有成长潜力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创业的促进作用,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可提高到20万元,并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给予贴息优惠;科技型成长企业可以向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申请专项贷款资助,文创型企业可向文创办申请文创产业专项资金扶持。
(三)继续推进大学生创业园等平台建设。
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高校和孵化企业创办大学生创业园,推动一区一园向一园多点跨越。开展星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创建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市)政府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园的指导,进一步健全监测和激励制度,提升大学生创业园的服务和孵化能力。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能力
(一)进一步实施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
继续实施企业实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信息化人才培训、文化创意人才培训、商贸服务人才培训和旅游业人才培训等项目,并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实训规模、拓展实训项目、创新授课模式、提高实训质量,全年计划开展大学生实训4.5万人,力争达到5万人。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训机构(见习)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08〕161号)及相关规定,落实实训补贴。
(二)进一步实施大学生见习计划。
规范见习训练管理,提高见习训练质量。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68号),进一步扩大见习训练对象范围,严格见习基地认定条件,规范和简化见习训练操作流程,强化见习训练和实训政策的衔接,今年组织5000名左右大学生参加见习训练。进一步发挥《见习训练证明书》的作用。健全见习训练基地年度评估制度,组织大学生见习训练示范单位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单位模范带头作用,提升见习训练整体水平。探索见习训练委托管理及见习训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见习训练跟踪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