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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的通知


  梁桂全 广东省社科院院长、研究员

  章家恩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生态系主任、教授

  章熙春 华南理工大学副校长、研究员

  曾益新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教授

  蔡继明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附件3
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专家智力资源,广泛汲取社会智慧,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省人民政府建立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为确保专家库成员相关研究和咨询工作有效开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库成员资格认定、入选及专家库运转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要点

  第三条 专家库成员工作内容包括:

  (一)对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及时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三)为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有关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参与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有关宣讲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承担省委、省府领导同志或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专家库成员工作要点包括:

  (一)研究制定专家库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细化工作制度,保障专家库工作正常开展和规范运转。

  (二)应邀参加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年度评估考核、评选珠三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工作奖等相关工作。

  (三)提出及参与研究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四)围绕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应邀到省内各地、各部门及国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圈有针对性开展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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