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制定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实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化工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安全管理。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超量储存及零售网点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建筑施工: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实施建筑防范坠落、施工坍塌专项行动。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
特种设备: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工作。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试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继续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工作。
电力:大力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管控,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推进安全质量管理,继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
消防安全:深化部门消防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监管能力。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及地下建筑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以安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开展典型场所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研究,推广消防科技成果。
道路交通及交通运输:加大治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力度,严厉查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完善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准入条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运输工作力度,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设计评审与工程竣工后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公路维修养护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设计标准。强制推进道路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