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强高产优质多抗品种的选育和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水稻机械插秧、强化栽培、精确定量栽培以及超级稻集成、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适用技术,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逐步建立起“专家团队+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农技推广机制,组织科技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组织实施农业部确定的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片,建立省级粮食高产创建千亩示范片500个、示范面积50万亩以上。粮食主产县(市、区)要整乡整县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大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支持力度,统筹各项粮食扶持资金,重点向粮食高产示范片尤其是整建制推进区域倾斜。
(四)组织实施水稻产业提升项目。将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水稻产业提升项目,通过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广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千斤粮万元钱”、农牧结合、稻田养鱼等新型种养模式,着力提高水稻产量和稻米品质,努力使项目区水稻亩均增收200元以上,并带动周边农户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生产模式。
(五)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作业环节补贴等政策,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排灌、耕作、植保、收获等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大力推广应用水稻机插、规格化育秧、粮食烘干等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制定和完善适应农作制度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农机化服务中心,大力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为农民提供全程农机作业服务。
(六)优化种粮服务。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支撑、有保障”的要求,加快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在2011年底前构建完成县有专业站、乡镇有“三位一体”综合站、村有服务站点,以及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制度完善、服务优良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灌溉指导和节水灌溉技术服务。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针对性农业气象服务。大力支持发展乡镇(区域)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统一育秧、耕作、植保、气象信息等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在“三夏”、秋收冬种等关键农时季节,农业、供销(农资)、石化、电力等部门要开展以“送政策、送订单、送农技、送农资、送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惠农服务活动,确保种子、化肥、农药和农业生产用油、用电等供应,在农资需求量大的集中时段对种粮大户要实行送货上门,并按优惠价供应,确保粮食生产需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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