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浙江优势明显。我省发展电子商务基础扎实、氛围浓厚,杭州市、金华市分别被授予“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和“中国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城市”称号,拥有全球最大的B2B平台、C2C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一大批全国领先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同时,我省消费模式多样,产品多为高度市场竞争的日用消费品,且市场两头在外,跨区域、远距离的交易日益频繁,迫切需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十二五”期间,我省提出了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快品牌培育和提升产品附加值的要求,也为我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
4面临挑战严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省在电子商务核心技术、战略布局、新商业文明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我省网络自主零售(B2C)发展落后于北京市和上海市,网商数量、网购市场规模落后于广东省,与江苏等省份的优势也正逐步缩减。面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重庆等省(市)把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产业,加大财政、税收、用地等方面支持力度的局面,我省电子商务的全国领先地位面临严峻考验,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刻不容缓。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商务活动为核心,技术创新为支撑,提升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推进网络购物,建立健全支撑体系,大力推广应用范围,加快构建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产业链,为我省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子商务产业自身发展要求,结合浙江产业特色,发展符合浙江实际的电子商务产业。同时,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要求,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配套完善、法规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扶持促进和规范发展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的发展路径,努力创建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环境,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确保我省在电子商务产业的市场份额、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达到全球先进水平。同时,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推动我省电子商务由“放开搞活”向“规范提升”阶段发展。
--全面发展和创新提升相结合。结合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传统产业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提升全省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着力推动电子商务及支撑服务企业进行战略、模式、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推动先进技术应用,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模式。
--壮大企业和完善支撑相结合。按照建设全球先进电子商务产业链的要求,做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做强电子商务企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链。鼓励和支持新兴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对物流配送、诚信机制、人才资金等制约因素的破题,推进电子商务与支撑体系同步协调发展。
--重点集聚和全面布局相结合。结合我省各地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和基础,在支持重点区域加快推进的同时,兼顾全省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支持杭州市打造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推动金华市发展成为国内行业电子商务企业重要集聚区。支持宁波市、舟山市依托大宗商品交易实体平台,发展大宗商品网上交易。鼓励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等地加快网络购物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在衢州市、丽水市农副产品交易过程中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实行运营总部和技术支持、仓储物流中心跨区域布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外设分支机构、并购、合作等方式,加快在省内、国内的市场布局和国际市场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