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自主电子商务。选择一批标准化程度高、产品系列齐全、品牌效应明显和销售网络健全的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自主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
重点工程之三:浙江产品网销工程
1中小企业上网。加强对阿里巴巴平台中“浙江专区”的建设、宣传和推广,打造“浙江中小企业网上集聚区”。
2国内网络销售。依托淘宝网,每年推动1000家品牌企业到“淘宝商城”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推动1000家成长型企业到“无名良品”开设网络直销店;推动500家老字号和土特产经营企业到“特色浙江”平台进行销售。
3境外网络销售。在日本开展“网上展示、实样寄送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并逐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推广。每年推动500家浙江品牌企业通过阿里巴巴“速卖通”开展境外小额批发或零售业务。
4自主销售平台。开展大中型企业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推动100家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子商务平台。
(四)实施电子商务全方位推进工程。在加快发展工业、农业等实体商品网上交易的同时,同步推进服务和数字产品的网上交易。
推进电子商务进入文化产业和数字出版业领域。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平面出版物和视频节目数字化,支持舞台剧目、音乐、美术、非遗和文献资源等进行数字化转化、开发、下载和交易,规范发展网络游戏等文化服务,培育专业性文化产品交易平台。依托网络建立数字版权运营体系,探索“自助出版模式”。
推动电子商务在服务业领域的应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进金融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发展网络融资、理财等金融中介业务,规范发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积极建设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地级城市全覆盖并逐步向县(市、区)一级延伸。
重点工程之四:电子商务全方位推进工程
1虚拟商品。引导“5173中国游戏服务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规范有序发展,巩固全国最大虚拟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地位。支持发展立足本省、延伸全国的文化服务产品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数字出版。发展“自助出版模式”,建设全省数字出版网上交易系统。
3商务服务。培育一批金融、会计、法律、培训等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商务服务类电子商务。
4生活服务。鼓励设区市建设社区服务公共平台,在实现全省11个地级城市全覆盖的同时,逐步向县(市、区)延伸服务。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培育若干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
5中介服务。培育一批票务、房产、人才、网上挂号等专业性中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五)实施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工程。加快云计算的应用。抓住杭州市列入首批“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契机,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建设云服务平台,完善云安全解决方案,加快海量存储、虚拟化和低功耗等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
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外包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来浙设立区域总部,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软件运营(SaaS)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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