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地方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原则,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完善制度和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的经济领域立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和促进自主创新立法。加强立法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制度、立法听证和专家参与制度,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及时清理、修订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不相符合的现行法规、规章,保证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他各类组织,要依据
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程序,稳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完善和落实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办事公开制度。
4、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推进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展社区矫正,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完善侦查、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保障制度。
5、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突出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基本特征,突出学习宣传
宪法,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和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律素质。坚持把日常宣传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