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11〕155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现将《福建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办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福建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任务
(一)目的
在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已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农用地分等以及农业部门各项工作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外业调查,查清全省各类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
(二)任务
1、调查
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比例尺和上图指标为标准,以已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为参考,结合自然坡度、土质土壤、灌溉水源、水分条件、地质地貌、交通状况、环境影响等条件,调查全省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包括可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含未变更为未利用地的废弃园地,不包括滩涂)、可复垦为耕地的废弃建设用地。
2、建立数据库
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运用GIS技术,依据外业调查记录,完成耕地后备资源图斑的图形和属性数据入库,建立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库。
3、图件制作
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落实耕地后备资源图斑边界,制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分布图。
4、汇总
利用数据库和GIS软件,对入库的耕地后备资源图斑进行面积量算和汇总。
5、分析
根据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类型、分布情况,对照各类资料,分析评价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情况。
6、报告编写
编写省、市、县各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报告。
7、检查验收
各县(市、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完成,经县级自检、市级验收后,将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各项成果上报省厅。省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市、区)调查成果进行抽查、整理、分析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