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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说明:1.社区工作站应与老人面见,确认相关信息。2.附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附表2
  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变更报告书

申请内容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老人原享受高龄老人津贴  元/月的标准,现申请自     月起转为高龄老人津贴   元/月的标准,特此申请。

 

                 申请人: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社区

工作站

初审

 

经核实,老人于          日满   周岁,按规定可享受高龄津贴     元/月,特此报告。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复审

 

报告情况属实。

本街道将从      月转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元/月。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老龄办审批

(  )批准。

(  )不批准,原因如下: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社区工作站应通过调查核实老人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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