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一年打基础、抓样板,两年全面启动,三年内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五年所有企业达标”的目标。
1、2011年:各设区市按照所辖县(市、区)数量为底数,在每个县(市、区)选择两家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下同)工贸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一家创建任务。
2、2012年:各地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达标率不低于40%(其中,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不低于40%)。启动规模以下企业达标。
3、2013年:年底前,全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不得低于40%,规模以下企业达标率不低于20%。
4、2014年:规模以下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30%。
5、2015年:全省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明显提高,“三违”现象得到坚决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改善,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规划之内。
四、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与评审工作管理
(一)评审标准。
鉴于2011年各行业评审标准将全部出台,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已发布的评定标准。
国家已发布的行业评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国家即将发布的行业评定标准。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金属延压加工、有色重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25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