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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66号)


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旅游强省建设,打造西安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开拓陕西周边旅游客源市场,促进陕西旅游招商引资和旅游商品销售,经省政府同意,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旅博会)将于2011年9月2日至5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旅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旅博会的主题、思路和组织运作方式

  主题:加强区域旅游联动,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改革创新,优化结构,提升水平,努力争创西部一流旅游名牌展会,为加快旅游强省建设,打造西安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作用。设置大美陕西、秦巴山水、人文关中、黄河风光和红色旅游及旅游商品6个专题展区展馆,组织一批我省及周边省区市有代表性的旅游市县、景区景点参展,促进跨省际跨区域旅游商务合作,打造以西安为中心、连接全省、辐射周边的复合型省际旅游新板块和短线旅游圈,开拓陕西周边省市客源市场,并邀请日、韩、泰等国驻陕经贸和旅游机构参会参展,进一步提升巩固欧美、日、韩、东南亚及港澳台等国际旅游客源市场。通过旅博会,为我省各市区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十一”旅游黄金周,搭建展示促销和洽谈合作的平台。

  组织运作方式:采取政府组织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省级部门和各市区分工负责、以县(市、区)参展为主的方式进行组织运作。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大美陕西专题展区招展组展和策划举办项目招商及旅游促进活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在策划举办项目招商和旅游促销活动的同时,要统筹组织和督促指导所属县(市、区)的参展工作;各专题展区省内招展组展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展、布展和参展,组展和展示的重点是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服务设施、旅游招商项目、旅游特色商品;红色旅游专题展区省内组展工作,由延安市、榆林市为主统一组织,其他各市也可以组织相关景区景点参展;4个专题展区的省外境外和旅游商品馆的招展组展工作,由省会展中心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负责招展组展。

  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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