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旅游商品馆。设置130个展位。以旅游工艺礼品、旅游纪念品、饰品、雕塑、字画、旅游度假用品、休闲旅游用具、娱乐用品、游乐设备、旅游时尚用品、户外旅游用品、户外套装、设备、护具、旅游交通运输设备、各类旅游加工食品、休闲食品、各类特色果品、饮料、酒等旅游商品的展示、推介、销售及食品包装、装潢、品牌形象推广等为主要内容。
(二)展位分配及省外招展组展工作分工。
1我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参展展位分别设在秦巴山水、人文关中、黄河风光和红色旅游4个专题展区,共有594个展位(具体任务见附件1)。
2秦巴山水、人文关中、黄河风光、红色旅游等4个专题展区的省外及境外经贸、旅游机构和企业组展工作,由省会展中心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负责招展组展,省旅游局给予指导和支持。
3旅游商品馆招展组展工作,由省会展中心负责,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面向社会招展。
(三)参展收费标准。
省内参展单位每个标准展位收取展位费3000元;按市场化方式招展的各主题展区省外参展单位及旅游商品馆,每个标准展位收取展位费4500元。
三、促进活动与会务保障工作分工
1举办旅游重点县(市)长论坛。由旅博会组委会主办,省会展中心负责落实。
2举办百家著名旅游景区(景点)宣传营销战略交流会。由旅博会组委会主办,省会展中心负责落实。
3举办陕西旅游文化重点招商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推介会。由旅博会组委会主办,省旅游局负责,省文化厅配合。
4由我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分别举办一场有特色的旅游文化项目招商或旅游促销活动。同时,积极鼓励外省区市参展单位、省内参展各县(市、区)、景区景点举办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国庆黄金周宣传促销活动。
5参展各省区市、我省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可在展场、展位内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风情表演、生活演示活动。
6由组委会负责组织评比颁奖活动,设立旅博会“最佳组织奖”、“最佳布展奖”。
7请省委宣传部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大会前期宣传和会议期间新闻报道工作。
8由省公安厅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西安市公安局制定安保方案,报大会组委会审定后实施,并指导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做好展馆治安、消防、安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