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关于落实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测绘保障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1〕14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测绘保障合作协议》,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测绘局制定的《关于落实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测绘保障合作协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落实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测绘保障合作协议实施方案
省测绘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订的《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测绘保障服务合作协议书》,大力加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保障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十二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福建省陆海统一现代测绘基准建设
省测绘局在已有测绘基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基准稳定、分布合理的测绘基准基础设施,构建覆盖福建全省的高精度、三维、动态、陆海统一的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推进福建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社会化应用。建设省测绘基准数据处理和服务中心,加快实现与省地震局联网及数据共享,整合各市、县及相关行业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资源,建立高精度、高时空分辨率、高效率、高覆盖率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综合服务网。
精化似大地水准面。复测C级GPS控制网,复测、加密二等水准,利用二等水准联测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和部分C级GPS控制网点,进一步精化完善似大地水准面。
推进我省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与应用。2013年前完成省级现有各类测绘成果及地理信息系统成果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并向社会提供使用。
二、福建省滩涂及海岛(礁)测绘
省测绘局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厅及沿海有关市、县(区),结合国家927工程项目,开展沿海潮间带1∶10000比例尺地形测量;对沙埕湾、三沙湾、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及海坛峡、兴化湾、湄洲湾、泉州湾、深沪湾、厦门湾、旧镇湾、东山湾、诏安湾等十三个重点海湾开展1∶10000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对十三个重点海湾之外的内水海域分期开展1∶25000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集成我省多分辨率、多尺度、多类型的海洋地理信息数据,建设省海洋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高效的海洋地理信息数据查询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