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
(二)规范性文件。
1.正式文本: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制发机关、标题、文件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正文、主题词(关键字)等;
2.政策解读:行政机关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行政机关
(三)行政执法事项。
承担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标准、时限、需提交的材料、咨询投诉渠道和办理结果等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办事服务事项。
职能范围内所有办事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审批以外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
(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1.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单项事业发展规划等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2.行政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
(六)统计信息。
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责任单位:统计部门
(七)财政信息。
1.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决算报告;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和标准、公开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使用情况;
4.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由各行政事业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等。
责任单位:物价部门
(九)民生信息。
1.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2.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3.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责任单位:民政、残联等部门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责任单位:住建、民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等部门
5.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情况,购买、租赁条件、出售、出租,以及住房保障机构等情况;
责任单位:国土、住建等部门
6.垄断行业、中介服务、公共服务价格、收费和价格调整等情况。
责任单位:物价部门
(十)社会管理。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公开招标条件、程序和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责任单位:发改、住建等部门
2.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
3.影响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