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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18部门《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
  (三) 主要任务
  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深入开展禁毒法治教育,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及其他禁毒法律法规,介绍我国禁毒立场、方针和政策,使公民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自觉做到不种毒、不制毒、不贩毒、不吸毒,关爱吸毒成瘾人员;深入开展毒品预防知识教育,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广泛宣传毒品种类、特征和滥用危害,介绍个人和家庭防范毒品侵害的方法,使公民提高认知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禁毒形势教育,介绍禁毒斗争历史和现状,宣传禁毒工作措施和成效,使公民进一步关心和支持禁毒工作,树立禁毒斗争必胜的信心;深入开展禁毒理念教育,倡导禁绝毒品、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宣传禁毒志愿者的感人事迹,使公民增强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自觉成为禁毒理念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四) 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全民禁毒意识显著增强,新吸毒人员增加速度明显减缓,合成毒品滥用势头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禁毒宣传教育基本覆盖全体公民,全部覆盖学校和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自愿戒毒医疗机构、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禁毒宣传教育手段多样、内容丰富、保障有力,满足不同群众毒品认知需求,重点人群接受禁毒教育更加系统深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基本覆盖苏木乡镇(街道),禁毒志愿者队伍规模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禁毒宣传教育效果评估和竞争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宣传教育投入逐步增加;全民禁毒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禁毒氛围更加浓厚。
  三、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及职责
  (五) 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全面推动禁毒教育进学校,帮助学生树立远离毒品、健康成长的观念
  各地教育、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分阶段开设禁毒课程,切实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巩固“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成果。活动中,要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把预防毒品和药物成瘾知识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其作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同时完善生理卫生、生物、历史等相关课程的禁毒渗透教育,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禁毒教育教学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毒品认知能力的研究,丰富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手段,不断增强禁毒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为确保“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取得实效,全区12个盟市均要建立由禁毒办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和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参加的禁毒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选聘校外法制辅导员、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护小手”、“学生禁毒志愿者”等活动,积极推动学校禁毒教育与家庭、社会禁毒教育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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