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效灵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局局长
张效敏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
贾 岗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政委
郑关平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政总队总队长
苏 辉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局长
高团山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宏设 中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周黎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戴贵、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张效敏兼任。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交通组织工作的日常事务、信息收集研判和协调总指挥部成员单位等工作。
道路分流涉及的有关盟市要组建由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地区分流保畅工作指挥部,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实现高效指挥、科学调度交通,指挥系统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多位一体、提前预警、及时应对。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组织,科学分流。车辆分流总体思路是:尽量削减G6高速公路和110国道呼包段车流量,充分利用现有路网结构科学、合理、有序分流车辆。自2011年7月10日起,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境内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1. 对G6高速公路包头西至呼和浩特保合少段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每日6时至20时,禁止4轴及4轴以上货车通行,客运车辆可以通行;每日20时至次日6时,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空载货运车辆可以通行;载重货运车辆绕行G65高速公路和210国道或绕行G601、呼大高速公路和103省道。
2. 对110国道包头至呼和浩特段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每日6时至20时,禁止客运车辆通行(该段内运行的客运车辆除外),禁止货运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只允许货运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6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该段内运行的货运车辆除外),只允许客运车辆通行。
3. 对鄂尔多斯境内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由鄂尔多斯境内经包头去往呼和浩特及其以东方向的4轴及4轴以上货运车辆,禁止通过G65高速公路和210国道、德盛泰大桥、黄河浮桥向包头及其以东方向行驶,一律从G18高速公路或109国道、呼大高速公路或103省道驶入G601高速公路进入呼和浩特市,或从保合少立交驶入G6高速公路前往呼和浩特以东方向;由鄂尔多斯去往包头市区及其以西方向的客、货运车辆,照常通过G65高速公路和210国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