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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复明2号”流动眼科手术车、汕大眼科中心、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
  四、工作流程
  (一)组织病源报名筛查
  各区县残联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做好白内障手术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填写《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报名)筛查登记表》。
  (二)申请、审批及手术安排
  凡符合救助条件,经医疗机构筛查符合手术指征,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施术的,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表》,经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区县残联审核,上报市残联审批后,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术前检查并施术。
  (三)经费核拨
  1、手术点区县残联凭《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统计汇总表》,于手术结束1个月内向市基金办申请核拨补助经费每例850元,然后由手术点区县残联与省医疗队及保险公司结算。市残联根据中国“复明2号”流动眼科手术车施术情况和各区县残联病源调查组织情况核拨协调工作经费。
  对眼科检查符合手术指征,但其它辅助检查不符合手术要求的患者,由手术点医院提供《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术前检查登记表》和《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不适合手术患者名单表》,经手术点区县残联审核后上报市残联,市残联按每例实际检查发生费用一并拨付手术点区县残联支付手术点医院。
  2、市定点医院凭《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统计汇总表》、《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术前检查登记表》和《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救助项目不适合手术患者名单表》等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项目补助标准,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市残联核报半年补助经费。
  五、信息统计
  定点医院和各区县残联于手术结束后,及时将受助对象基本信息《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登记表》在线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业务数据统计管理系统》康复台帐数据库(http://stats.cdpf.org.cn/netrep/index.jsp),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并做好手术相关病历资料的收集、积累、存档。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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