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点适配服务机构
汕头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作为辅助器具定点适配服务及假肢装配机构,负责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及假肢装配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市民政局假肢修造厂作为假肢装配定点机构,接受市残联转介的假肢制作任务。
四、工作流程
(一)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1、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市残联根据每年资金筹集情况和残疾人对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情况,年初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将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区县残联。
2、筛选确定受助对象。各区县残联根据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摸查登记符合救助条件的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填写《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摸查表》;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区县残联上报的摸查对象进行筛查评估,对重症残疾人要入户上门提供服务,确定受助对象及所需辅助器具种类和数量。辅具适配要优先选择在各类康复机构中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使其得到系统全面的康复。
3、采购及配发产品。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根据辅助器具任务分配和各区县筛选确定上报的辅具需求情况集中采购后以实物形式统一配发。填写《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登记表》,由受助对象或其监护人签名确认,汇总填写《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统计汇总表》上报市残联。
4、提供服务。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根据筛查评估情况进行辅助器具适配,开展适应性训练和使用指导工作。
5、核拨经费。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根据全市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残联申请预拨项目专项补助经费,用于统一采购辅助器具和定点服务机构使用部分的项目服务费,年终按实申请核拨。各区县残联使用部分的项目服务费,在辅助器具配发后由区县残联凭《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统计汇总表》,年终按实向市残联申请核拨。
(二)假肢装配救助项目
1、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市残联根据每年资金筹集情况和肢体残疾人对假肢装配需求情况,年初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将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区县残联。
2、确定装配对象。各区县残联配合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对辖区内贫困肢体残疾人进行筛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缺肢者进行前期评估,根据其残肢状况、生活环境及使用习惯等情况,确定适宜的假肢装配品种。
3、申请、审批。对经前期评估确定为装配对象的缺肢者,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申请表》,经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区县残联审核,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评估后,上报市残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