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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开发合作。积极鼓励广西企业利用东盟国家得天独厚的气候、地理、土地、物产条件,发挥我区在农业技术和劳动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在种植、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远洋捕捞、动物疫病防治、农村能源与生态等领域开展合作。

  (二)促进加工制造业对外投资。积极推动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制糖、建材、食品、纺织服装等广西优势产业开展对外投资。鼓励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营销网点、商品展示中心和售后服务点等,带动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技术出口。鼓励企业通过新设企业或收购兼并的方式开展技术研发、品牌和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广西跨国经营企业。支持我区企业在能源(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铁矿、有色金属)、天然橡胶、木材等方面,重点面向东盟、非洲、南美、大洋洲等资源富集地区,开展境外合作勘查、开发和加工等,与所在国实现互利共赢。

  (三)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广西企业在水利电力、公路桥梁、市政建设、房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积极探索以建设-经营-移交(BOT)、公私合营(PPP)等国际通行方式,前往东盟、非洲等地开拓工程承包业务。鼓励企业积极承建东盟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全面促进中国与东盟互联互通,重点推进南宁-新加坡陆路通道、泛北部湾海上通道、南宁通往东盟国家航空通道、中国-东盟经贸信息港等建设。

  (四)推动重点园区建设。做好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统筹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境外合作渠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打造我国对东盟合作园区品牌。积极推进中越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越龙邦-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广西·俄罗斯诺夫哥罗德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中心等园区的规划建设,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东盟国家再设立1-2个境外经贸合作区。

  (五)加强服务业对外合作。支持我区旅游、餐饮、酒店、客货运输、仓储物流、工程设计与咨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意设计和广告业等服务行业到东盟国家开展合作,推动在东盟国家设立广西办事处、分支机构等,拓展国际业务。

  (六)拓展外派劳务合作。扩大外派劳务规模,在巩固安哥拉、越南、新加坡、德国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日本、韩国等国市场。改善外派劳务结构,在巩固建筑、餐饮等传统行业劳务合作的基础上,扩大在农业技术、产业技术及其他服务行业的劳务输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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